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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华宁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X2025224F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预算:¥173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华宁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包含材料扫描服务、材料清点服务、修图服务、电子材料移送服务、纸质材料移送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采购预算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说明:服务期内,因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需要统一管理或统一采购的,则执行上级部门或国家最新政策规定。若影响合同执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及采购人的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的证明材料,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资料的,则提供单位负责人相关资料即可。

1.3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4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01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方式: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可现场提供或将资料清晰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ynhczb1@163.com邮箱: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回执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可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费”):

账户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号:1018021000367385

联系电话:0877-2668961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15:00

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0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询比规则:

3.1供应商须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单位不接受未报名参与本项目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准时在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到线下询比地点签到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参与询比。

七、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015:00时止;

2.发布媒介: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适用于采购农副产品项目)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2号

联系方式:0877-5013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0877-2668961、15706944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龙晓雨

日期:2025年11月14

创建时间:2025-11-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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