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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四次)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2025年1016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X2025143F、政采云项目编号:YXZC2025-G3-00714-HCZB-0069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四次)

3.预算金额:¥72.24万元(大写:柒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

4.最高限价:¥72.24万元

5.采购需求: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只提供人力服务,医院食堂运营过程中的供餐收入归医院所有,食材采购、餐饮设备、餐饮用具、水电费等各项支出由采 购人承担;服务范围:维持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正常运营,为院方全体职工、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每日三餐(早餐、中餐、晚餐)的供应服务、送餐服务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采购人内部管理的要求,所有人员凭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且佩戴口罩、卫生帽。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周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2)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23:59时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hc46.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办理,(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免费获取招标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投标人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0160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00元。

4.其他

4.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4.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4.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协议,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优惠下浮50%,以采购预算价为计算基础,计算得:¥5418.00元,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华宁县总医院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联系方式:0877-5011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2668961/15706944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魏向琳

电 话:15706944058

日期:2025年09月24

创建时间:2025-09-2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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