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补盲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X2025175G
原公告的政采云项目编号:YXZC2025-C2-00670-HCZB-006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补盲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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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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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附表3:综合评分表”中的“技术参数评审”项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竞争性磋商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 1. 400万智能抓拍摄像机(3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10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2. 400万双目智能全局摄像机(5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3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5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3. 双400万双云台智能抓拍球机(5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12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5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4. 1200万环保车辆人脸卡口(5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7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5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5. 多合一补光灯(4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5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6. 900万环保车辆人脸卡口(5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7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5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7. 卡口补光灯(4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5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8. 8口千兆电口非管理交换机(3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4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9. 800万四目AI旋镜感知摄像机(3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3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10. 400万双镜头全结构化摄像机(4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2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注:1、要求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分布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设备材料的“项目特征”进行逐项响应,对“项目特征”中技术参数有偏离的,如实填写至《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未在《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填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如供应商虚假响应,自行承担违约风险。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和技术支持资料,对照竞争性磋商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 1. 400万智能抓拍摄像机(3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10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2. 400万双目智能全局摄像机(6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3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3. 双400万双云台智能抓拍球机(6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12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4. 1200万环保车辆人脸卡口(6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7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5. 多合一补光灯(4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5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6. 900万环保车辆人脸卡口(6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7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6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7. 8口千兆电口非管理交换机(3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4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8. 800万四目AI旋镜感知摄像机(3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3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9. 400万双镜头全结构化摄像机(4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共2项标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不得分。 注:1、要求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分布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设备材料的“项目特征”进行逐项响应,对“项目特征”中技术参数有偏离的,如实填写至《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未在《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填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如供应商虚假响应,自行承担违约风险。 2、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验报告等(项目特征中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须按照项目特征中的要求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3.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事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2.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编制,故本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联系方式:0877-2694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2668961、ynhczb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妤、方琼仙、郭秋蓉
电话:15706944058
日期:2025年09月18日
